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连州市申连新能源有限公司西江 21 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二楼 行政审批股,邮编:5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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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连州市申连新能源有限公司西江 21 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 |
建设单位: | 连州市申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大路边镇 |
环评机构: | 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包括 6 台单机容量 3.3MW 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 19.8MW,风电场年发电量为 0.47 亿 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 2359.28h。永久占地总面积24725m2,临时占地总面积89140m2。总投资为18122.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影响: 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检修道路扬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标准。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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